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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多黎各商标注册】服务专区

时间:2018-03-06 17:25:55浏览:886

标签:美洲国家

波多黎各

    波多黎各有关商标的法律有1923年7月28日指定并经1931年7月、1934年7月和8月修改的商标法,以及1933年5月生效的实施细则。波多黎各是美国的海外领地,它所指定的法律与美国各州的法律的地位是相同的。因此,如果在波多黎各国内可能会发生侵权,即商品的制造和销售是在个波多黎各境内而并非从国外进口,则当要在当地注册商标而依法受到保护。另—方面,如果侵权可能发生在国外,并且该商标在美国已经取得了相关的注册,则没有必要再进行当地注册。因为1905年美国商标法第29条规定后者(即波多黎各商标法)可以对侵权行为提供必要的补偿,即“包括美国和在美国司法控制范围内的所有领土都要执行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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