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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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澳大利亚医学研究人员、临床医生和需要基因测试的病人来说,生活只是变得更简单且成本更低了。近日,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推翻了低一级法院的裁决,认为被分离出来的基因序列并不是“具有专利性的发明”。这一决定终结了现年69岁癌症幸存者Yvonne D’Arcy 在2010年发起的长期法律战。
与此同时,最新裁决使澳大利亚相关立法同美国、南美和亚洲大多数国家相符。加拿大允许就人类基因申请专利,而如果生物材料由某一技术过程分离而来,则欧盟也允许这么做。
D’Arcy就美国麦利亚德基因公司持有的BRCA1和BRCA2基因专利及其受让方墨尔本基因技术公司提起诉讼。两种基因均能显著增加女性患上乳腺癌和卵巢癌的几率。麦利亚德公司曾利用基因信息开发出诊断测试,这使公司本身或它的国际代表享有潜在的利润丰厚的垄断权。
尽管最新裁决的全面影响尚未明确,但D’Arcy表示,最高法院的决定令自己“非常激动”。在诸如来自莫道克大学的Luigi Palombi等知识产权专家看来,这一决定对于医学研究人员来说“太棒了”,能使他们在无须担心侵犯专利的情况下研究基因材料。
最新裁决还为公共卫生管理机构设立了一个重要先例。医院将自由地开展基因测试,并且研发自己的测试方法,而无须担心来自生物技术公司的报复。这意味着基因测试的提供将“为了公共福祉,而不是牟取私利”。昆士兰科技大学知识产权专家Matthew Rimmer表示。
大型制药公司和生物技术圈有着不同看法。他们担心,最新裁决将对相关研究带来寒蝉效应,并且是“对创新的一个打击”。行业组织——澳洲药品协会会长Tim James预测,这一决定会对获取新的创新性生物药剂带来“重要的负面影响”。
麦利亚德基因公司对此表示赞同。尽管它持有的BRCA1和BRCA2专利已经过期,但公司在一份声明中称,“强有力的专利保护”非常重要,因为它为基于研究的公司提供了投资研究和开发药物的“动力”。公司还表示,过去25年间其在研发设备上花费了10多亿美元,而其开发的测试方法至今已被用于200万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