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申请指南 - 国际商标类

【瑞士商标注册】服务专区

时间:2018-03-05 10:50:22浏览:758

标签:欧洲国家

瑞士

   1、 瑞士的第一部商标法颁布于1890年9月26日。1993年4月1日该商标法经瑞士议会批准修订。1995年5月该法经再次修订,并于1995年7月1日 正式实施至今。瑞士新商标法较之原法有很多重要的改动,主要有:注册保护期限由原来的20年改为10年;增加了商标注册公告后的异议程序;商标权利的认定 由原来使用在先,改成注册在先;以及接受服务商标注册等。  
   2、瑞士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该法对商标的保护采取注册在先的原则。 
   3、瑞士接受对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或保证商标的注册申请。 
   4、瑞士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  
   5、 瑞士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尼斯协定》、《商标法条约》的 成员国,也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于1892年7月15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1997年5月1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瑞士商标最新优惠促销活动

     瑞士商标注册大优惠,8300元/类 ;包含官方+代理费。

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