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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15日+15日【中联智产】

时间:2018-09-07 09:46:48浏览:1447

商标局: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15日+15日【中联智产】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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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送达(以下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不再以纸质形式送达。用户应及时登陆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查收电子商标文件。


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有哪些优势?


实现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是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的重要举措,迈出了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的重要一步。一直以来,商标文件主要以邮寄和公告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当事人,实践中,邮寄送达出现的延迟、丢失等情况对商标文件送达率和商标审查进度产生一定影响。而电子送达具有便捷、高效、灵活等特点,克服了传统送达方式的局限性,大幅提高商标文件送达率,减少商标文件往来时间,满足了当事人缩短商标业务审查周期的需求。


三、哪些商标文件适用电子送达?


用户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我局将分批推行电子送达,第一批适合电子送达67种商标文件。纸质形式提交的商标业务申请仍采取纸质形式送达。


四、怎样申请商标文件电子送达?


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业务申请,并与我局签订《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使用协议》,确认同意商标电子申请和商标文件电子送达相关约定,我局将对申请所产生的商标文件采取电子送达。


五、如何确定送达日期和驳回复审期限?


商标文件电子送达日期:自文件发出(发送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满15日为送达日期。


驳回复审期限届满日为:《商标(部分)驳回通知书》文件发出(上传至商标网上申请系统)之日起15日+15日。


六、用户如何知晓接收电子商标文件?


我局在商标文件电子送达同时将通过手机短信和电子邮件(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信息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提示用户。用户应确保所提供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发生变更的,用户应自行修改用户信息。我局将在用户填写或修改电子邮箱地址、手机号码时进行校验。


非工作日商标网上服务系统暂不发文。


七、商标电子文书下载是否有限制?


在“电子送达-我的发文”和“发文文书批量下载”功能中,每个发文文书可下载5次。如提示“下载失败”,请等待10秒或在非网上申请高峰时段再次尝试下载;如已超过下载次数限制,可拨打010-63218500转接网上申请技术咨询,请求重置下载次数。


八、如果硬证书损坏,如何登陆系统查看电子发文?


已持有商标数字证书--硬证书的代理机构及律师事务所,为了不影响登录系统查看或下载电子发文,可使用软证书登录系统。请按照以下操作获取软证书:


⑴ 在未安装硬证书驱动的电脑上进行操作;


⑵ 商标网上申请系统首页右下侧找到“数字证书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软证书驱动”;


⑶ 在“软证书补发”中进行信息填写;


⑷ 用户名、申请人名称、邮箱应与硬证书信息一致;


⑸ “软证书补发”提交后,证书下载链接将发至邮箱;


⑹ 下载安装软证书成功后,在商标网上申请系统登录;


⑺ 软证书默认PIN为12345678,修改PIN码后使用。


来源:商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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