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商标“碰瓷”,少林寺的大师们出手了!【中联智产】
中联导读:
随着人们对商标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但凡我们能够想到的商标名称,大多都被注册了。从历史文化到网络热词,从小说人物到名人姓名45个类别换个花样在注册,而且注册类别很多和名称本身风牛马不相及。今天就来说说历史悠久的中国嵩山少林寺(以下简称少林寺)。
一、“少林”商标风波
想必关注商标一段时间的人都知道“少林”这个商标被人注册了,并且使用了18年。这家公司是广东天马果饮品有限公司(下称天马果公司),1998年7月31日,该公司申请注册第1356635号“少林”商标,并于2000年1月21日获准注册,核定使用在第29类“水果蜜饯、果皮、腌制蔬菜”等商品上。该公司使用了“少林”商标18年,在2016年的时候引起了少林寺的主意,于是被少林寺状告到法院。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作出无效裁定。天马果公司不服裁定,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称,其已使用诉该商标近20年,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将“少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容易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与宗教活动场所少林寺之间存在某种特定联系。
随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还想再挣扎挣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北京高院审理,维持了原判。商标局查询可知,天马果公司共申请3次“少林”商标,最早申请的两枚已被驳回,2014年申请的还在等待实际审查中,估计也悬。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
少林寺是我国著名的佛教寺院,且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少林”作为“少林寺”的简称已是我国公众的通常认知,若允许天马果公司申请注册并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诉争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诉争商标与宗教信仰或宗教活动场所存在某种特定联系,损害宗教感情,可能对我国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鉴于少林寺在我国是历史悠久的佛教寺院这一事实,广东天马果公司的商业使用行为不应当作为诉争商标不具有不良影响的理由。
二、亡羊补牢式注册商标
少林寺也不是一开始就注意商标的保护。2002年4月,日本商标事务所的一名负责人向少林寺释永信方丈递上一份意外的礼物:一份日本国内注册少林、少林寺、少林寺拳法、世界少林寺拳法联盟等272项相关商标的报告,以及在全球发展28个加盟会员国的查询结果报告。
这名负责人善意地提醒道:你们再不行动,这个世界都快搞不明白正宗少林寺、少林拳是中国的还是日本的了。而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的查询结果更令人心惊:对五大洲11个国家和地区的抽样查询显示: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抢注“少林”或“少林寺”商标,共发现117项,平均每个国家和地区10多项。
在中国国内,有百余家企业、54个“少林”商标产品正在使用,行业涉及汽车、家具、五金、食品、酒业、医药等。由此,少林寺开始展开亡羊补牢。截止目前,少林寺名下申请了554个商标,包括“少林、少林寺、达摩院、嵩山金顶”等等。
三、宗教相关商标
而说到相关的佛家商标,多得是注册的人。有的已经驳回,有的正在被驳回的边缘试探。第3011175号“泰山大帝”商标于2003年获准注册,所有人为山东万佳建材有限公司。十年之后即2013年,泰山石膏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
“三峡佛印”商标案中,商标评审委员会、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同样一致认为该商标属于与佛教有关的用语,作为商标注册使用可能会伤害佛教信徒的感情,易对我国的宗教信仰秩序产生消极和负面的影响,最终该商标被宣告无效。
还有阿里巴巴达摩院,2017年11约成立的一家致力于探索科技未知,以人类愿景为驱动力的研究院,尽管阿里巴巴申请了20个相关商标,但要嘛是被驳回,要嘛是还在实质审查。
所以说注册商标,还是要避开宗教相关为好,法律摆在那边,不要为了一时热度,以卵击石,花费时间精力,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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