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奇艺”惹的祸,“爱奇艺”诉“妙奇艺”不正当竞争!【中联智产】
中联导读:近日,爱奇艺将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理由是爱奇艺认为妙奇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奇艺”字样,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爱奇艺
爱奇艺是龚宇于2010年4月22日创立的视频网站,2011年11月26日启动“爱奇艺”品牌并推出全新标志。爱奇艺成立伊始,坚持“悦享品质”的公司理念,以“用户体验”为生命,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投入、产品创新,为用户提供清晰、流畅、界面友好的观映体验。
二、事件回顾
爱奇艺称,2012年后公司一直以“爱奇艺”作为公司字号进行使用,奇艺世纪公司将“奇艺”、“爱奇艺”商标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给爱奇艺公司使用,并允许其有权以自己名义维权。
但就在近日,爱奇艺发现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举办的名为“FunCity奇艺之城 艺术嘉年华”的教育文化娱乐活动擅自使用“奇艺”二字宣传其活动,容易误导消费者,便以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北京妙奇艺娱乐文化有限公司诉至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150万元。
三、案件浅析
“爱奇艺”和“妙奇艺”的这场官司本质上是关于“商标”、“商号”侵权行为的诉讼,是一次“傍名牌”、“蹭热度”的典型案例。该案件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小编会为大家带来后续的报道。
在此,中联希望大家都能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合法使用商标,千万别为了“蹭热度”而以身试法,这样也太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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