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把广告语注册成商标,来看下商评委怎么说!【中联智产】
中联导读:广告用语的确能够注册商标,比如注册成功的就有麦当劳的“我就喜欢”、戴比尔斯的“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等商标,但是广告用语注册商标不成功也有,比如埃克森美孚的“勇对能源挑战”、英特尔的“与你共创明天”等。
当然,我们不能因为部分广告用语商标注册成功就盲目自大,也不能因为部分广告用语商标注册失败就因噎废食,因为有时候类似情形的商标注册别人能够注册成功你未必就能够,反之亦然!
总而言之,广告用语注册商标不同于其它的商标注册,需要谨慎对待。
关于第21505727号“我很土但很香”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新疆天天健康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05727号“我很土但很香”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一、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具有显著性,具备商标识别作用,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另经申请人查询,已有类似情形商标获准注册;二、申请商标经宣传使用已取得相关公众的认可,若被驳回将给申请人造成损失;三、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立法目的,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理应受到保护。综上,申请人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我很土但很香”使用在申请商标指定商品上易被相关公众认知为广告用语,而不易被识别为商标,难以起到区别商品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因此,申请商标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情形。其他商标注册情形并非申请商标获准注册的当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关于第21642582号“让健康流行起来”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武汉市果教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642582号“让健康流行起来”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独创性广告用语,具有显著性,未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申请商标经使用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请求对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碧根果包装图片。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让健康流行起来”是一般广告宣传用语,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表明商品来源的标志进行识别,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关于第21517987号“把青春唱完”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申请人:中视星光(北京)传媒策划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1517987号“把青春唱完”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是高原根据同名书籍创作而来,具有较高的独创性和知名度。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具有显著性。申请人请求准予申请商标初步审定。
申请人向我委提交了申请商标的宣传使用证据。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把青春唱完”易使消费者理解为广告宣传用语,以此作为商标指定使用在第41类培训等服务上,消费者一般不会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申请商标难以起到区别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所指的标志。
另,申请人称申请商标经实际使用已具有显著性,但申请人提交的在案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
综上,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应予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通过这三个案例小编想说,很多人喜欢注册广告语还有当今时代下流行的网络用语。虽然广告语有注册成功的案例,但是小编还是要提醒大家注册广告语还是有一定的风险哦。
那么如何提高广告语注册成商标的功率
(1)增强广告语的显著性
申请人在设计广告语时,一定要注意增强广告语的显著性。可以将自己已成功注册的商标与广告语搭配在一起申请注册。这样就能增强其显著性,提高申请成功的概率。
(2)提升广告语的知名度
李宁从创立之初就非常卖力的宣传其“一切皆有可能”这句广告语,以提升其知名度。同时,还让该广告语与其商品和服务建立了唯一的对应关系。这些方法让广告语成功具备了显著性,所以是可以成功注册为商标的。
当然,我们在将广告语注册成商标前,还应该做好商标近似查询,看看自己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如果没有出现相同或近似的情况,就可以安心去申请注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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