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这样取名,可能胜过千万广告费【中联智产】
中联导读:商标作为企业的一种资产,当商标被发展成一种知名品牌时,品牌的附加价值就以某种形式存在于名称之中。所以,在激烈的市场中,商标的名字尤为重要。名字取得好将会事半功倍,起不好,将会半途而废。甚至,商标名字好,抵得过千万广告费。
首先看看下面几个商标:
1、星巴克
星巴克商标上的女子是希腊神话中的海妖,据传说,海妖通过妩媚的身姿和迷人的歌声引诱过往船只上的水手,然后将他们杀掉。成立于西雅图的星巴克公司认为海妖是将咖啡海运历史与西雅图海港完美结合的理想主题。
2、Amazon
创始人Jeff Bezos的想法很简单,取一个A打头的单词,这样他的公司就会出现在字母表的顶端。而世界上流量最大的河亚马逊则符合他对这家公司未来成为“世界第一”的期待。另外,这个箭头看起来像一张笑脸,会让人联想到Amazon的使命是带给顾客快乐。但你仔细看,这箭头是从a指向z的,象征着Amazon有琳琅满目的商品,从A到Z的商品名都有。
3、谷歌
取自数学术语“googol”一词,指的是10的100次幂、“巨大的数字”,写出的形式为数字1后跟100个零,可用来代表在互联网上可以获得的海量的资源。谷歌公司使用简单的字母拼写作为公司标志。以彩虹色作为字母的底色。前三个字母的颜色顺序是蓝色、红色和黄色,但之后的字母L使用了绿色,而非黄色。这一“意外改变”要带给人们这样一种感觉,即在谷歌一切皆有可能发生——公司不会墨守成规。
4、吃货
美食当前,用“吃货”来形容是再适合不过了。不过,如果用“吃货”注册商标,那就不一定了。
申请人因第18657532号“世豪吃货网 SHIHAOCHIHUOWANG及图”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商评委申请复审。商评认为,申请商标虽然由“世豪吃货网 SHIHAOCHIHUOWANG及图”构成,但是其中包含文字“吃货”,尽管“吃货”二字在特定语境、特定场合下并非贬义词,但其与通行的价值观及良好行为规范相抵触,其含有鄙视、不尊重之意,易使人产生格调不高、倡导不健康生活方式等认识,故申请商标已构成《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情形。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具有可注册性。
好的商标固然重要,但是前提是名字再好,不能注册也是无济于事。那么商标取名有什么原则或方法?
1、可注册
商标命名的最重要原则就是可注册性。
2、准确的定位
企业在设定产品的时候都有个市场预期和消费群体的价值定位取向,在商标设计时可以体现这种定位和价值,便于传播的统一。如企业的名称、形象、文化、品牌、企业经营种类、地理位置、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等。
3、四个“易”
为了更快的让人记住,便于更好、更快速地传播,通俗易懂非常重要。要实现通俗易懂,需要做到四个“易”:易认、易写、易读、易记。
4、有调性
商标的品牌调性应该与消费者的调性保持一致。企业需要有自己的创业点和个性点,来符合目标顾客的审美。
5、有自己的特征
和人的名字一样,大部分商标名也存在明显的性别特征或年龄特征,其优势在于能够缩短交易时间。
比如,“小护士”“雅倩”“雅诗兰黛”等品牌就有明显的女性特征;带“堂”字(如“同仁堂”“养生堂”)、“慈”字(如“哈慈”“济慈”)的品牌,人们自然会把它们归属为老年人的产品;而带“乖”字(如“小兔乖乖”“乖乖虎”)、“眯”字(如“妈眯乐”“咪咪熊”)、“郎”字(如“喜之郎”)、“儿”字(如“酷儿”)等的品牌则多为儿童产品。
6、商标取名的禁区
A、禁用通用名称、描述性商标,慎用暗示性商标;
B、不要试图与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擦边,会让你得不偿失;
C、不要用过于深奥的名称,消费者无法理解;
D、名称不要过长或者过短,汉字2-4个字为最佳,英文限制在3个单词以内。
好的商标是企业运营的良好开端,商标体对于现品牌价值至关重要。一个好的商标名本身就带有传播力,甚至可以胜过千万广告费!还没想好企业名字的,得抓紧速度了!
来源: 转自:知产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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