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一、概要
亚美尼亚1995午11月19日临时商标法被1997年7月1日商标法替代,并于2000年4月15日施行新商标法。
1994年5月17日加入巴黎公约,1997年5月17日加人马德里协定,1999年12月19日加人马德里协定议定书。
二、商品分类
实行国际分类。
三、商标构成
文字、图形和其他显著性要素组合,可指定颜色。
四、文件要求
委托书(由申请人盖章或进行公证);
商标图样10张;
商品或服务清单。
五、有效期和续展
自申请之日起10年,届满后可续展10年。
六、使用义务
如注册后在任何5年内未予使用可能应第三方要求撤销;广告可作为使用证据。
七、许可使用
许可使用必须向专利局备案。
累计代理量
城市布局
团队实力
服务用户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