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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电商专利侵权,赔偿竟然高达100万!

时间:2018-01-09 14:15:02浏览:1216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我们的购物习惯,更使得大家越来越倾向于网络购物。这也就促进了电商平台的壮大。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22.97万亿元,同比增长25.5%,在亚太地区占比2/3。其中,广东、浙江、江苏、山东诸省电子商务交易额位居前列,占据半壁江山。随之而来的是电商领域的专利侵权现象屡有出现。


耐德制冷电器厂是一家专业生产饮水机系列的企业,2010年4月,其就“清洗方便的过滤器”的实用新型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并于次年1月被授权,该专利至今仍在保护期内。2014年,耐德制冷电器厂发现在天猫电器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出售的(GEE·BON)FF06B-W前置过滤器侵犯了其所享有的专利权,该过滤器的生产商为创恒公司。



耐德制冷电器厂遂将创恒公司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被上诉人从天猫等网站购买的(GEE·BON)FF06B-W前置过滤器产品的名称、包装及实物均与涉案专利特征相同,产品外包装及使用说明书均标注了上诉人的名称,可以认定上诉人生产、销售了涉案过滤器。通过庭审中对相关产品的比对显示:被控侵权产品的排水阀、过滤网洗刷装置、底部固接等都与被上诉人专利权利要求的特征相符。因此,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全面覆盖了被上诉人专利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被控侵权产品落入被上诉人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认定创恒公司侵权事实成立,判令被告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享有的“清洗方便的过滤器”实用新型专利的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


从耐德制冷电器厂的侵权案中也看出,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电子商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网络环境下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也越来越多,这些有品牌专利在手的企业都如此容易被对手侵害,那些在产品上线时都还没有专利的企业,风险岂不更大了!因此,未来不仅要拼产品品质,更要拼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