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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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专利撰写中的说明书附图是必须的吗?


    说明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有附图,也可以没有附图,但实用新型说明书必须有附图,附图和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说明要图文相符,附图的形式可以是基本视图,剖视图,也可以是示意图或流程图。



  • ·2.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后还可以修改吗?


    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实质审查阶段的通知书的3个月内,可以对其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专利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主动修改其申请文件。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 ·3.专利撰写有哪些要点?


    ①将最核心的必要技术特征写入独立权利要求,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

    ②将非必要技术特征写入丛书权利要求中,因为从属权项具有可选择性,可实现最大限度的保护

    ③避免一项专利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而没有从属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过小

    ④避免独立权利要求过于具体或过于抽象

    ⑤避免逻辑上的不一致

    ⑥避免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划分错误

    ⑦避免背景技术太简单、太空泛

    ⑧避免技术理解错误使撰写之表达无法被理解甚至不可实现

    ⑨避免公开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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