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

马德里组织目前共有100个成员国担保服务细则

案件类型:
基础注册费 阿尔巴尼亚 阿尔及利亚 阿塞拜疆 爱尔兰 埃及 爱沙尼亚 阿曼 奥地利 安提瓜和巴布达 澳大利亚 巴林 白俄罗斯 保加利亚 比利时 冰岛 不丹 博茨瓦纳 波兰 波黑 朝鲜 丹麦 德国 俄罗斯 法国 菲律宾 芬兰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冈比亚 哥伦比亚 格鲁吉亚 古巴 哈萨克斯坦 韩国 荷兰 黑山 吉尔吉斯斯坦 加纳 柬埔寨 捷克共和国 津巴布韦 克罗地亚 肯尼亚 拉脱维亚 莱索托 老挝 利比里亚 立陶宛 列支敦士登 卢森堡 卢旺达 罗马尼亚 马达加斯加 马其顿共和国 美国 蒙古 摩尔多瓦 摩洛哥 摩纳哥 莫桑比克 墨西哥 纳米比亚 挪威 欧盟 葡萄牙 日本 瑞典 瑞士 塞尔维亚 塞拉利昂 塞浦路斯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圣马力诺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斯威士兰 苏丹 塔吉克斯坦 泰国 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 突尼斯 文莱 乌克兰 乌兹别克斯坦 西班牙 希腊 新加坡 新西兰 匈牙利 叙利亚 亚美尼亚 意大利 伊朗 以色列 印度 英国 越南 赞比亚
价    格:
¥4570

服务简介


必要流程


常见问题

FAQs 常见问题回答

1、   问:什么是马德里协定缔约方和马德里议定书缔约方?

答:协定缔约方是指加入“马德里协定”的国家;

    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加入“议定书”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纯协定缔约方是指只加入“协定”而未加入“议定书”的国家;

    纯议定书缔约方是指只加入“议定书”而未加入“协定”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

    200891起,对于“马德里联盟”中同属于“协定”缔约方和“议定书”缔约方的国家,适用议定书。

    目前,纯协定缔约方仅1个,即:阿尔及利亚。

    目前,纯议定书缔约方为40个,分别是:安提瓜和巴布达、澳大利亚、巴林、博茨瓦纳、丹麦、爱沙尼亚、欧盟、

芬兰、格鲁吉亚、希腊、冰岛、爱尔兰、日本、立陶宛、马达加斯加、挪威、阿曼、韩国、新加坡、瑞典、土耳其、

土库曼斯坦、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赞比亚、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以色列、菲律宾、哥伦比亚、新西兰、

墨西哥、印度、卢旺达、叙利亚、突尼斯、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津巴布韦、柬埔寨。

2、   问: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新申请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答:(1)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2)相应的外文申请书;(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4)申请人资

格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5)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如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

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6)申请人使用英文名称的,必须提供使用该英文名称的证明文件;(7)委托代理人的,

应附送代理委托书;(8)指定美国的,一并提交MM18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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